近年来,合川区深化“法治督察+区委巡察”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合川区委巡察内容,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制定“两张清单”、突出“三个抓实”,推动法治督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奋力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建立“三项机制”,推动法治专项督察常态化,合川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巡察办建立起巡察前工作对接、巡察过程中支撑保障、巡察结束后情况通报机制,夯实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贯通协调的制度基础。 探索建立“四协同配合”机制,联合建立检查监督协同、反馈协同、整改协同、结果运用协同“四协同配合”,推动实现优势互补、凝聚监督合力。 巡察期间,创新建立“三查三看”机制,通过查资料看工作成效、查制度看职责履行、查问题看工作落实,有效破解“巡不深、察不透”等难题。 法治专项督察结束后,建立“一督察一报告”机制,针对法治专项督察发现的法治领域问题,合川区委依法治区办“一对一”形成法治专项督察情况报告,“点对点”反馈区委巡察办,推动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融为一体、同频共振。 “靶向”制定法治责任清单,合川区委依法治区办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区两级实施方案,聚焦依规治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法治政府建设、科学决策、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政务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梳理出9类72项内容,将法定职责、工作要求清单化。 “个性”制定法治问题清单,结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法监督意见、行政复议意见以及有关部门检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法治领域问题,个性化制定法治问题清单,做到“一单位一清单”精准督察。 抓实队伍建设,合川区委依法治区办选取人大、政法委、重点执法部门以及基层法治观察员、律师等专业力量,建立法治专项督察人才库,组织开展法治专项督察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督察专业能力。 抓实问题整改,会同区委巡察办适时对被巡察单位开展法治领域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合川区委依法治区办督促17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法治领域问题40余个,整改完成率100%。 抓实未巡先改,针对被巡察单位在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出10个方面32项具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靶向”制定法治建设共性问题清单,通过情况通报、温馨提示等方式,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对照自查整改,推动实现“未巡先改”治“共病”的效果。 记者 陈晓容 通讯员 杨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