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永忠)曾因酒后驾车被查处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认真掂量违法的后果和代价,杜绝再犯。不过仍有部分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再次酒驾,而再次酒驾受到的法律处罚将更为严重。近日,彭某再次酒驾被交巡警查获,他将面临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4月2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在余松路设置卡点,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白色小车驶入检查站,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彭某测试结果为5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彭某在2021年9月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北交巡警处罚过。彭某称,当日晚他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酒,聚餐结束后,彭某觉得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应该没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车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面对更严重的处罚结果,彭某后悔莫及,表示这次一定吸取教训,不再酒驾。 交巡警提醒: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还将付出沉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二次酒驾”面临的法律后果更加严重,请驾驶员时刻对自己敲响警钟,避免再次犯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