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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杨雪)国庆、中秋期间,群众旅游、探亲出行需求集中释放,为保障市民安全便捷出行,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于近日持续开展非法营运及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并通报了两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件,提醒市民选择正规渠道出行。 借朋友车接私活 载客“一日游”被查处 9月19日上午,执法人员在G65包茂高速武隆收费站开展专项行动时,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9座小型普通客车。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载9人实载8名乘客,均为从重庆中心城区前往武隆天生三桥、龙水峡地缝、仙女山的“一日游”旅客。 据驾驶人毛某交代,其系某汽车租赁公司业务经理,负责对接旅行社车辆调度。此次收到旅行社“一日游”用车需求后,未通过公司正规流程派车,而是私自借用朋友的非营运车辆“接私活”,与旅行社约定往返包干费用1000元。“想着利用工作便利赚点外快,没想到被查了。”毛某懊悔地说道。 经查,毛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10000元行政罚款。执法部门同时联系涉事旅行社重新调派合规车辆转运旅客,并对旅行社及所属公司展开深入调查,追查违法链条上下游。 网约车平台失管 无资质司机“钻空子” 9月15日,执法人员通过“法治·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平台数据分析发现一辆渝A籍小型普通客车自9月起多次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后取消,且频繁往返酉阳城区与黔江、彭水高铁站。经周密布控,执法人员在桃花源收费站将该车精准查获。 经查,驾驶人杨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所驾车辆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渝厦高铁渝黔段通车后,杨某瞄准彭水、黔江高铁站至酉阳附近景区的公共交通空当,通过某网约车平台违规接单,锁定乘客后取消平台订单,再私下联系乘客从事非法营运。 依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杨某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被处以3000元罚款。进一步调查显示,涉事网约车平台存在违规派单、监管失责问题,酉阳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对该平台处以3万元行政罚款,并责令其整改内部审核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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