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骏大道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随即,民警立即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许。据许某交代,当天,他参加朋友聚会,喝酒前朋友答应帮他开车,但聚会结束后,朋友们都自行回家了,没有人帮他开车。他认为自己喝得不多,头脑还十分清醒,便抱着侥幸独自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被民警查获。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许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1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对驾驶员许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吊销许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因许某的行为还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许某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后开车上路不仅会加大自身的安全风险,还会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莫心存侥幸,切莫酒后驾车上路,切莫“醉”上加罪。 通讯员 郑丽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