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鑫)由于货车车身高、载重大,导致车辆视线盲区大,制动距离长。车辆一旦超过其承载力,极易发生制动失灵、转向沉重,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小心“载货”成“载祸”。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巫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货车路面管控力度,持续严查严处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现对部分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时刻牢记交通安全。 2024年12月18日 11:30.在上磺至古路公路900米处,龚某驾驶鄂Q***0轻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违法行为,后对其进行称重检测发现该车超限超载比未达3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民警依法现场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卸货转运,当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025年1月2日 12:06.在国道242 1962公里20米处,冯某驾驶渝D5***2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违法行为,后对其进行称重检测发现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民警依法现场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卸货转运,当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巫溪公安提醒,货运企业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避免货车超载。广大货车驾驶员也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超载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