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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在民秀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摩托车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吴,今年66岁。当天元旦节,他驾车去妹妹家聚餐,饭桌上他一时开心,喝了一杯酒。回家时,他认为自己喝得不多,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吴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吴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责任和承诺,一次侥幸会伴随一次危险,一次大意将酿成一场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 李一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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