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阳县司法局与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以下简称《机制》),通过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衔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制度环境。 《机制》明确规定,凡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须在合法性审查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评估文件对市场竞争的潜在影响。县司法局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文件未经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或未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可退回送审单位要求补正,待完善后再审查,促进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已有4件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双审”机制,切实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机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或第三方评估工作时,如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清理结果通知县司法局,协同督促整改,同时,两部门可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已推动15件经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修改或废止,有效消除了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壁垒。 《机制》建立了疑难问题会商机制,明确县司法局在审查过程中如遇公平竞争审查疑难问题,可会同县市场监管局、起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共同推动将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落实“两审联动”机制的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和全面依法治县考核。 下一步,云阳县司法局将与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化协作,持续完善“两审联动”协同机制,着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共同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一地一标三区两城”现代化新云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讯员 刘雨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