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与石古路路口交汇处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事故现场,一辆白色SUV停在右转路口边,车头撞上道路堡坎,车盖、车灯、保险杠严重变形。所幸,该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江某操作不当所致。当天,江某和朋友从外地驾车来渝北古路玩,一路上二人有说有笑,聊得很开心,当行驶至南北大道与石古路路口交会处时,他才发现自己即将错过转弯路口,便在未提前减速的情况下,向右猛打方向,导致车辆右转后失控撞上路口堡坎。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江某操作不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江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江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切莫分心驾驶。驾车出行,请合理规划行程路线,注意观察道路上的提示牌,若发现走错路时,千万不要强行转弯、变道,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刻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通讯员 孔思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