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华阳 万伟林) 4月16日,黔江区马喇镇年过八旬的杨某、王某夫妇专程到银行查看了自己的账户,确认到账23万多元后终于松了一口气:“有了这笔钱,我们养老就有保障了。” 原来,2023年,老人的儿子杨某某在湖南省某县塑料制品厂务工,对拉丝车间进行清扫工作时,由于身体劳累等原因摔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厂方与杨某某的亲属达成协议,厂方向杨某某的妻子李某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共计114.7万元。儿媳李某拿到钱款后,对两个老人的生活不闻不问,老人无奈四处寻求帮助。今年3月初,两位老人到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援助中心立马开通绿色通道,当日审批通过后,立即指派律师办理该案。 接受指派后,律师马上前往杨某某工亡所在地调委会调取相关证据,并于3月17日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依法参照继承规定分割被告占有的杨某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共计26万余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等。 黔江区法院立案后,承办该案的马喇法庭法官联系了被告李某,向李某析理释法,最终两老人与儿媳李某达成协议,儿媳李某向王某支付因杨某某死亡产生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132846元;向杨某支付因杨某某死亡产生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132846元,其中4月15日前支付10万元,余款在2026年2月15日前付清。 今年以来,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1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47件、妇女案件49件、老年人案件15件、残疾人案件10件、农民工案件217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365余万元。 接下来,该中心将继续深化便民措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