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陶开星 记者 朱颂扬)“谢谢法官操心,我们一定按调解协议履行赡养义务,让老母亲安享晚年!”近日,梁平区法院民一庭将庭审搬到村头,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耄耋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原告邓某现年80岁,育有一女两子,且丈夫已去世。因原告年老体弱,收入有限,需要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然而,老人与3名子女商量赡养事宜时,两个儿子与老人之间产生了嫌隙,对承担赡养义务争执不断。为此,原告多次找到村委会等进行调解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便向梁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3名子女每人每月向原告支付1000元赡养费用,以及均摊因病就医产生的医疗费。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来回奔波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到邓某所在村居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巡回审判现场,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就赡养金额问题主持了庭前调解。调解时,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从多个角度鼓励子女间要换位思考,并劝导老人平时多注意沟通方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家庭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就赡养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