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书内容简明易懂,总算不用再一字一句给当事人解释了!”一案件代理人收到判决书后高兴地说,“没想到还有这种格式的判决书,很简洁也很特别。” 2020年3月26日,重庆江津法院行政庭法官将一份“表格式”的行政裁判文书送到案件双方当事人手中。对于这份特殊的行政判决书,双方当事人感叹“言简意赅,一看就懂!”据悉,该判决书系全市法院发出的首份“表格式”行政判决书。 在这起行政案件中,原告杨某在上夜班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江津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杨某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而后,杨某向江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其撤销。 承办法官收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明了,如果运用“表格式”裁判文书进行判决,可以让判决各项内容更加精简与清晰,承办法官遂于庭审结束后当日制作完成一份“表格式”行政判决书并送达当事人。 承办法官表示,长期以来,针对疑难复杂和简单的传统行政案件,判决书的制作方式都未做区分,均须将原被告双方所有的陈述和证据一一载明,内容繁杂,篇幅较长,部分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也表示“一头雾水”,不易理解。表格式裁判文书的推出则极大地改善了这些问题,用表格列举的方式将原被告的诉辩意见、法院认定的事实、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内容分项简要填写,内容精简,观点清晰,重点突出,让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主要内容一目了然。此外,表格式裁判文书的制作过程更加便捷快速,大大地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效率。 今年以来,江津法院行政庭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行政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新收行政案件进行筛选,对于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工伤确认等传统行政案件采取“表格式”裁判文书的方式进行判决,半年以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今日,江津法院已累计发出“表格式”行政裁判文书10余份。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今后,江津法院将继续推行表格式裁判文书在行政案件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探索和推广此类文书在其他案件中的适用标准和制作方式。力争在保障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