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明靓)头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一早驾驶车辆,会不会涉嫌酒驾呢?綦江一男子就亲身示范了一下。 1月14日7时45分许,綦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路上执行早高峰勤务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涉嫌超员,便拦下检查,在对驾驶人梅某伦(男,綦江区文龙街道亭和村人)进行询问时,民警闻到其身上带着酒气,经现场呼气式检测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支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进一步核实,梅某伦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车辆未年审,所谓是骑着“带病车”上路还酒驾、超员。 经民警询问,驾驶人梅某伦承认前一晚和朋友一同吃宵夜时喝了不少酒,睡一觉后自认为没什么事了,便骑车出门,但还是被查出饮酒驾驶。民警对该驾驶人梅某伦依法做出记15分、罚款154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春节临近,亲朋好友聚会多,席间少不了举杯换盏,科学研究证明:人体内的酒精含量降到正常值的时间与饮酒量和个人体质相关,理论上酒精在体内完全代谢至少需要24小时。 交巡警提醒:春节将至,阖家欢聚的同时,驾驶人饮酒后,要确保酒精完全代谢后才能驾驶车辆,一旦酒精含量超出20mg/100ml,将构成酒后驾驶。同时车辆要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按时对车辆进行审验,坚决防止病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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