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强化执法监管服务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 2025-06-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570

在巫溪县广袤乡村大地上,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以法律为剑,守护着农业生产的安全与稳定;他们以履责为盾,捍卫着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乡村全面发展,他们就是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开展了长江“十年禁渔”、农业投入品、农机安全、畜禽监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多领域的执法工作,当年立案查处行政案件65件,共处罚没款24万余元,为巫溪县的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撑起了法治之伞。

净化市场 护航农业生产

对农资市场开展执法检查

精准施策,严打农资违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了详细的农资打假方案。该支队根据农时和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将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种植业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主要检查对象,对批发商和经销门店进行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及时了解掌握农资经营情况,排除风险隐患,严查一证多用、套用冒用登记证、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

强化抽检,宣传法规同行。在农资打假过程中,支队积极协助市、县级开展农资监督抽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利用“送法下乡”“小板凳普法宣传服务队”等宣传活动,开展农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他们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印发《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还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024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印发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门店82个次,监督抽查30个农资产品。对11个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批评教育,对5个有违法行为经营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生产销售种子标签违规1起案件、无证经营农药1起案件、经营劣质农药案件3起,共计罚没款21862元,没收违法经营农药108.615千克。

严守防线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查处非法采挖野药行为

全面检查,规范生产经营。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结合巫溪县实际,执法支队认真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豇豆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生产者是否使用农业投入品禁用产品、是否超范围使用、滥用等情况;检查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检查是否冒用、伪造绿色和有机食用农产品标志标识;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否开具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协助市级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样;对农业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查看。

宣传引导,查处违规并重。2024年,该支队共检查果蔬农产品生产企业40个次,豇豆专项执法检查3次,协助监督抽样95个,同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检查过程中,对5个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建立不完整的生产主体批评教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处3起违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守住红线 规范建房秩序

摸排更新,督促手续办理。该支队摸排村民违法占地修建住宅基本情况,更新村民非法占地修建住宅问题台账,督促各乡镇按照相关规定为巫云开高速公路拆迁户办理建房手续。通过对农村宅基地情况的详细掌握,为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奠定了基础。

严格检查,普法宣传同行。加强农村宅基地执法检查,2024年共检查123户农村村民修建住房(均为巫云开高速公路拆迁户),在检查过程中对102户村民未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修建住房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接到各乡镇移交违法线索4起及日常巡查发现2起违规建房线索,经调查了解后向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移交问题线索6起。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印制《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宣传》资料,通过日常巡查、送法下乡、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小板凳普法宣传服务队等活动,共计发放4000余份宣传资料,强化村民“护耕地守红线”意识。

净化水域 维护生态安全

强化监管,打击涉渔违法。该支队全面强化渔政领域执法监管,强化重点水域执法检查。2024年围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24车次。其中,夜间巡查47次,检查河流200余条次,覆盖全县13条禁捕河流,陆上巡查里程3000余公里,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发现违规垂钓线索40余起、发现非法捕捞线索7起,均按时处理完毕。强化重点场所执法检查。对经营渔业生产投入品、水产养殖的10个乡镇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共检查水产品养殖企业和苗种场12家次,检查渔具销售门店7家次,检查涉渔市场23家次,发现销售禁用渔具违法线索2起并办理。开展通航水域船舶监管。与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及乡镇安监办对通航水域开展联合巡查2次,未发现渔船和三无船舶,未发生水上安全事故。

案件办理,宣传引导并举。持续加大涉渔案件办理力度,2024年共办结涉渔一般程序案件11件,收缴行政处罚金额1.85万元。收缴电鱼器具4台、违规网具7张、射鱼枪1支、违规钓具63套,没收渔具店非法销售路亚钩、拟饵复钩等禁用渔具513个(袋)。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舆论监管和有奖举报工作。举办禁捕宣讲、小板凳普法活动3次,处理涉渔网络舆情2起,受理群众举报涉渔违法线索14起。禁钓期间在巫溪电视台滚动播放禁钓通告三个月,设置十年禁渔曝光台以案说法。联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巫溪网、巫溪App等县级媒体上发表禁捕工作动态17篇。新增禁捕横幅标语15幅,印发宣传海报、传单等资料2000余份,开展上门入户宣传200余次。

生态赔偿,制度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水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非法捕捞案件生态损害赔偿磋商。2024年共组织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和赔偿义务人召开非法捕捞生态赔偿磋商4次,现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4份。开展非法捕捞案件认定。办理公安机关非法捕捞案件认定委托16次,出具非法捕捞案件认定意见和生态损害价值认定32份,认定金额达70余万元。对全县涉水乡镇(街道)开展“十年禁渔”专项培训和工作督导。

消除隐患 保障农机安全

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

专项行动,推进全面清零。该支队制定了2024年巫溪县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变拖清零办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召开2024年变拖清零工作促进会,将清零任务逐一分解落实。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变拖清零行动。针对各乡镇残留的顽固车辆,支队与辖区派出所和乡镇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对不守法、不配合的存量变拖实施坚决打击。截至2024年8月29日,全县变型拖拉机1185台已全部清零、去存率100%。

执法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依托“春雷”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联合县道安办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安全执法检查3次,联合辖区政府开展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上门服务29次。加强田间道路检查,纠正违章,打击“黑机非驾”等行为,加强对农机的检查监督管理,对投入作业的机械逐台检查,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大力宣传营造良好农机安全氛围,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机手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共针对专业合作社人群共开展农机安全小板凳普法活动3次,印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宣传人数70余人次。开展农机安全普法活动2次,设置咨询台在农机领域为农民答疑解惑,同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公众参与农机安全生产的能力素养。

防治污染 守护蓝天白云

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该支队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院坝会等方式,宣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2024年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开展上门入户宣传20余次,召开小板凳普法宣讲4次。提高了群众对秸秆禁烧的认识和参与度。

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强化执法巡查,充分运用“慧执法”系统,以凤凰镇、城厢镇、胜利乡、柏杨街道、宁河街道5个重点乡镇为中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露天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每周专项巡查不少于3次,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扑灭火点15起,批评教育13起。对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部门联动,将露天秸秆焚烧执法赋权除两街道以外的所有乡镇,定期对相关乡镇开展督导,与相关部门组建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工作专班,按照县环保局安排,每天派人在林业局瞭望台值班蹲守,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通过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合力。

筑牢防线 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加强检疫,确保产品合格。该支队扎实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2024年以来,全县共检疫运输动物6053批次,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出证率达100%。

屠宰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扎实开展屠宰行业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以来,共检疫屠宰用生猪2.445万头,无害化处理经检疫不合格生猪9头、生猪产品7111公斤(发炎、病变内脏及淋巴结、修割物),折合生猪49头。开展检查8次,就企业安全生产、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落实、生猪屠宰场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

门店检查,规范经营秩序。开展了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执法检查,2024年以来,共开展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执法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5个次,饲料经营门店5个次。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违规。扎实开展了四个专项行动,开展了“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和“打击违法违规屠宰生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春雷行动”;开展了打击肉类产品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过程中,共出动行政执法车辆55车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97人次,开展生猪调运巡查81次,检查畜禽养殖场4个,其中,种畜禽场2个,检查猪肉经营门店20个,检查生猪屠宰场8个次,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2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图片由被采访单位提供)

沈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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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强化执法监管服务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在巫溪县广袤乡村大地上,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以法律为剑,守护着农业生产的安全与稳定;他们以履责为盾,捍卫着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乡村全面发展,他们就是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开展了长江“十年禁渔”、农业投入品、农机安全、畜禽监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多领域的执法工作,当年立案查处行政案件65件,共处罚没款24万余元,为巫溪县的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撑起了法治之伞。

净化市场 护航农业生产

对农资市场开展执法检查

精准施策,严打农资违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巫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了详细的农资打假方案。该支队根据农时和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将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种植业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主要检查对象,对批发商和经销门店进行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及时了解掌握农资经营情况,排除风险隐患,严查一证多用、套用冒用登记证、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

强化抽检,宣传法规同行。在农资打假过程中,支队积极协助市、县级开展农资监督抽查,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利用“送法下乡”“小板凳普法宣传服务队”等宣传活动,开展农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他们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印发《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还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主体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024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1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13人次,印发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门店82个次,监督抽查30个农资产品。对11个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批评教育,对5个有违法行为经营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生产销售种子标签违规1起案件、无证经营农药1起案件、经营劣质农药案件3起,共计罚没款21862元,没收违法经营农药108.615千克。

严守防线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查处非法采挖野药行为

全面检查,规范生产经营。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结合巫溪县实际,执法支队认真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豇豆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生产者是否使用农业投入品禁用产品、是否超范围使用、滥用等情况;检查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检查是否冒用、伪造绿色和有机食用农产品标志标识;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否开具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协助市级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样;对农业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查看。

宣传引导,查处违规并重。2024年,该支队共检查果蔬农产品生产企业40个次,豇豆专项执法检查3次,协助监督抽样95个,同时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检查过程中,对5个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建立不完整的生产主体批评教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处3起违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守住红线 规范建房秩序

摸排更新,督促手续办理。该支队摸排村民违法占地修建住宅基本情况,更新村民非法占地修建住宅问题台账,督促各乡镇按照相关规定为巫云开高速公路拆迁户办理建房手续。通过对农村宅基地情况的详细掌握,为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奠定了基础。

严格检查,普法宣传同行。加强农村宅基地执法检查,2024年共检查123户农村村民修建住房(均为巫云开高速公路拆迁户),在检查过程中对102户村民未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修建住房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接到各乡镇移交违法线索4起及日常巡查发现2起违规建房线索,经调查了解后向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移交问题线索6起。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印制《农村宅基地法规政策宣传》资料,通过日常巡查、送法下乡、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小板凳普法宣传服务队等活动,共计发放4000余份宣传资料,强化村民“护耕地守红线”意识。

净化水域 维护生态安全

强化监管,打击涉渔违法。该支队全面强化渔政领域执法监管,强化重点水域执法检查。2024年围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24车次。其中,夜间巡查47次,检查河流200余条次,覆盖全县13条禁捕河流,陆上巡查里程3000余公里,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发现违规垂钓线索40余起、发现非法捕捞线索7起,均按时处理完毕。强化重点场所执法检查。对经营渔业生产投入品、水产养殖的10个乡镇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共检查水产品养殖企业和苗种场12家次,检查渔具销售门店7家次,检查涉渔市场23家次,发现销售禁用渔具违法线索2起并办理。开展通航水域船舶监管。与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及乡镇安监办对通航水域开展联合巡查2次,未发现渔船和三无船舶,未发生水上安全事故。

案件办理,宣传引导并举。持续加大涉渔案件办理力度,2024年共办结涉渔一般程序案件11件,收缴行政处罚金额1.85万元。收缴电鱼器具4台、违规网具7张、射鱼枪1支、违规钓具63套,没收渔具店非法销售路亚钩、拟饵复钩等禁用渔具513个(袋)。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舆论监管和有奖举报工作。举办禁捕宣讲、小板凳普法活动3次,处理涉渔网络舆情2起,受理群众举报涉渔违法线索14起。禁钓期间在巫溪电视台滚动播放禁钓通告三个月,设置十年禁渔曝光台以案说法。联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在巫溪网、巫溪App等县级媒体上发表禁捕工作动态17篇。新增禁捕横幅标语15幅,印发宣传海报、传单等资料2000余份,开展上门入户宣传200余次。

生态赔偿,制度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水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非法捕捞案件生态损害赔偿磋商。2024年共组织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和赔偿义务人召开非法捕捞生态赔偿磋商4次,现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4份。开展非法捕捞案件认定。办理公安机关非法捕捞案件认定委托16次,出具非法捕捞案件认定意见和生态损害价值认定32份,认定金额达70余万元。对全县涉水乡镇(街道)开展“十年禁渔”专项培训和工作督导。

消除隐患 保障农机安全

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

专项行动,推进全面清零。该支队制定了2024年巫溪县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变拖清零办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召开2024年变拖清零工作促进会,将清零任务逐一分解落实。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变拖清零行动。针对各乡镇残留的顽固车辆,支队与辖区派出所和乡镇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对不守法、不配合的存量变拖实施坚决打击。截至2024年8月29日,全县变型拖拉机1185台已全部清零、去存率100%。

执法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依托“春雷”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联合县道安办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安全执法检查3次,联合辖区政府开展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上门服务29次。加强田间道路检查,纠正违章,打击“黑机非驾”等行为,加强对农机的检查监督管理,对投入作业的机械逐台检查,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大力宣传营造良好农机安全氛围,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机手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共针对专业合作社人群共开展农机安全小板凳普法活动3次,印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宣传人数70余人次。开展农机安全普法活动2次,设置咨询台在农机领域为农民答疑解惑,同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公众参与农机安全生产的能力素养。

防治污染 守护蓝天白云

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该支队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院坝会等方式,宣传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农作物秸秆禁烧。2024年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开展上门入户宣传20余次,召开小板凳普法宣讲4次。提高了群众对秸秆禁烧的认识和参与度。

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强化执法巡查,充分运用“慧执法”系统,以凤凰镇、城厢镇、胜利乡、柏杨街道、宁河街道5个重点乡镇为中心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露天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每周专项巡查不少于3次,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扑灭火点15起,批评教育13起。对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部门联动,将露天秸秆焚烧执法赋权除两街道以外的所有乡镇,定期对相关乡镇开展督导,与相关部门组建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工作专班,按照县环保局安排,每天派人在林业局瞭望台值班蹲守,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通过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合力。

筑牢防线 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加强检疫,确保产品合格。该支队扎实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2024年以来,全县共检疫运输动物6053批次,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出证率达100%。

屠宰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扎实开展屠宰行业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以来,共检疫屠宰用生猪2.445万头,无害化处理经检疫不合格生猪9头、生猪产品7111公斤(发炎、病变内脏及淋巴结、修割物),折合生猪49头。开展检查8次,就企业安全生产、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落实、生猪屠宰场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

门店检查,规范经营秩序。开展了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执法检查,2024年以来,共开展兽药饲料经营门店执法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5个次,饲料经营门店5个次。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违规。扎实开展了四个专项行动,开展了“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和“打击违法违规屠宰生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春雷行动”;开展了打击肉类产品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过程中,共出动行政执法车辆55车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97人次,开展生猪调运巡查81次,检查畜禽养殖场4个,其中,种畜禽场2个,检查猪肉经营门店20个,检查生猪屠宰场8个次,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2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图片由被采访单位提供)

沈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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