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为更好学习和掌握新法律,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5月26日,綦江区东溪法律服务所到赶水镇土台村开展普法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工作人员结合法律条文与农村实际,从立法背景、成员身份认定、集体财产管理、权益保障等核心内容进行解读。针对村民关心的“外嫁女能否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收益使用规则”等热点问题,通过真实案例剖析,将抽象法条转化为生活化的解决方案。同时,就集体财产的所有权行使主体、土地承包关系中的发包权、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权、农村“三资”的管理权等问题,逐一向群众解答,现场氛围热烈。 此次活动让居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明白了自身权利与义务,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提供了指引。 顾勇 通讯员 杨万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