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在G42沪蓉高速梁平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银色皮卡车在距离收费站约200米处突然减速停靠,驾驶员与副驾驶人员下车后迅速交换座位。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执勤民警警觉,随即引导该车进入检查区。 一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车内一股酒精的气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原驾驶员汪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面对民警询问,汪某某起初坚称“全程由副驾驶位同伴驾车”,但在交警出示卡口照片后,汪某某最终承认换座行为。 原来,当日汪某某中午在家时喝了一瓶啤酒,自认为“中午喝酒下午开车没问题”,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临近收费站时见有交巡警设卡检查,便企图通过换座蒙混过关。 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汪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其换座逃避检查的行为亦被严厉批评教育。 通讯员 李汶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