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轩龙路查获一辆违法载人的三轮车。该车驾驶室内乘坐了2人,货箱里不仅载有半箱货物还坐着一名乘客,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查,三轮车驾驶员姓杨。当天,杨某驾车去给客户送货,由于当天他身体不舒服,就带上了两名店员去帮忙卸货。三轮车的驾驶室只能坐2人,杨某便就让另一名店员乘坐在货厢内。结果,杨某驾车刚行驶几百米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三轮车驾驶员杨某违法载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驾驶员杨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三轮车的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普遍较差,违法载人会因重量和重心增加,导致在紧急情况下难以控制,可能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请自觉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切勿贪图一时便利,罔顾交通出行安全。 通讯员 郑丽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