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接到报警称,滨港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红色皮卡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两车轻微受损。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红色皮卡车驾驶员姚某违规掉头所致。当时,姚某驾车行驶至滨港路最右侧车道时,突然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于是在不提前打开转向灯,也不观察周围路口的情况下,压实线强行掉头,结果将一辆正常直行的摩托车撞到。 因这起事故是皮卡车驾驶员姚某违规掉头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姚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姚某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违规掉头不仅给自身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也严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是第一要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黄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