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货车被查获,民警:安全不容半点侥幸

时间: 2025-02-13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9332

2月5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渝都大道查获一辆闯禁货车。民警通过喊话器,责令货车驾驶员立即驶离渝都大道,将车停放至安全位置接受检查。

货车司机停车后,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民警通过系统对驾驶员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这名驾驶员姓谢,于2021年因醉驾被查,驾驶证已被吊销。

在证据面前,谢某承认自己违法的事实。据谢某交代,他是这辆货车的车主,平时他聘请了一位司机帮他开车,当天司机有事请假了,他不想耽误工作,便抱着侥幸自己驾车去拉货。为了驾车走近路,谢某又抱着侥幸驾车闯禁驶入渝都大道,结果被民警查获。

谢某涉嫌无证驾驶、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对谢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谢某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谢某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人由于酒驾、驾驶证过期或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驾驶资格的情况属于“失驾”。“失驾”等同于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摒弃侥幸心理,持“证”上路,守法出行。

通讯员  黄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