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显芳)小小斑马线有着“大学问”,它既是行人的“安全线”,也是交通的“文明线”。都说驾驶车辆行至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仍有部分驾驶人礼让意识薄弱或对“让行规则”不甚了解。这不,在 2025年1月8日,九龙坡区发生了一起小车在斑马线上撞伤一名行人的交通事故,所幸被撞伤的行人并无大碍,只受了皮外伤。 当日8时许,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R06**小车撞上了正在过斑马线的徐某某,该事故造成徐某某受伤。经民警调取该路段监控,张某某驾驶一辆棕色越野车沿该路段右转弯快速行驶进入斑马线时,忽视了斑马线上的行人,结果车辆前部撞到了行人。此次事故,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判定小车驾驶员张某某负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行至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注意观察,看斑马线上是否有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待行人安全通过后,再继续前行。行人过马路须走斑马线,在过斑马线时务必集中注意力,注意观察,切勿在行走时存在接打电话、玩手机、追逐打闹或驻足停留等行为,导致无法及时观察到车辆、信号灯等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