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找了份“事儿少钱多”的兼职,只需出借银行卡,帮助“转账”“取现”,就能获得高额“跑腿费”。注意,这不是发财的门路!日前,万州3名男子就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并帮他人取现,最后被万州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百安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条“断卡”线索,辖区群众于某名下的银行卡有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资金转移的嫌疑。办案民警依法将于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于某交代了其为他人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同时供述了这条“挣快钱”的门路是他原来的一个同事熊某提供的,一同参与该违法活动的还有另一名同事程某。 原来,熊某前段时间从网上看到了一条兼职信息,对方称有赚钱的门路,只需提供银行卡用来接收钱款,再将收到的钱取出来,就可以获得丰厚报酬。贪心之下,熊某在明知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可能涉嫌违法的情况下,还将银行卡号提供给了对方接收诈骗资金4万余元。随后,熊某和对方约定好时间后便到银行取出了卡内的4万余元,并将钱交给对方。对方将1516元“跑腿费”递给熊某后便迅速离开了。 虽知晓自己已走上违法道路,但尝到甜头的熊某仍存在侥幸心理,还将这一“生财”门道告诉了朋友于某和程某。于某和程某受利益诱惑,也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号提供给了和熊某联系的“上家”去接收诈骗资金,并通过取现的方式协助转移违法所得7万余元,同时他们也得到了相应的报酬。 “我们愿意退还非法所得,请求从轻处理,我们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情了。”当民警将查获的证据摆放在三人面前时,他们承认了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的违法事实。目前,程某、于某和熊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陈枭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