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开门杀”,就是在停车后,驾驶人或车上乘客开门下车时,没有认真观察后方情况,就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上车门或避让时撞上后方来车,轻者会造成车辆损伤,重者会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的事故发生。 日前,何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D****3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梁平区梁山路路段停车开车门时,与向某驾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及向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判定,驾驶人何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向某无责任。 相关链接>>> 一、如何避免发生“开门杀” 1.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杜绝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 2.驾驶人应该提醒乘车人。下车时,驾驶人应该先通过反光镜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特别提醒后排乘车人,确认安全后再开门。 3.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驾驶人从左侧开门时,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门。 二、使用科学的开门方法 “荷式开门法”。机动车驾驶人在开车门时采用“荷式开门法”,即使用距离较远的那只手打开车门,留出一拳缝隙,身体就会自然往后转动,可以通过后视镜观察车外情况。在确保没有车通行的情况下安全下车,这样一套动作可以有效避免“开门杀”事故的发生。 2.“两段式开门法”。在保障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驶人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子开车门,而是先打开一条小缝,然后扭头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在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起到了主动示警的功能。 梁平交巡警提醒:多一点细心,少一分危险。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 通讯员 李汶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