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统景镇国道319(石统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侧翻在道路边的田地里,车身受损。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田某操作不当所致。事发时,田某驾车从统景镇前往石船镇,当行驶至统景镇国道319(石统路)路段,车外逐渐起了层层雾气,但他仍没有减速。当车辆进入弯道时,由于车速过快,他来不及反应,车辆就朝着道路外侧的田地冲去,撞向路边电线桩,造成车辆侧翻。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田某操作不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田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田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冬季进入“雾气”高发期,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要保持车速、谨慎驾驶,在驾驶过程中遇到突发浓雾要牢记降速、控距、亮尾。 通讯员 胡娜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