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在金岛花园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摩托车驾驶员毛某因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拦下,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毛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测试结果为92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需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当日凌晨,毛某下夜班后与几名同事在公司附近聚餐,喝了5瓶啤酒后回家休息。10时许,毛某醒来感觉自己已经清醒,便驾驶摩托车出门,在松石大道被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重庆市物证鉴定中心检测,毛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其驾照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并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睡醒不等于酒醒,因个人体质差异,酒精代谢速度不同。请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拒绝酒后驾车。 通讯员 张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