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开展专项行动,纠正“摩、电”交通违法陋习

时间: 2024-09-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963

本网讯(通讯员 孙家平 记者 张柳妞)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切实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自9月20日起,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携手人保财险石柱分公司在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纠正驾乘“摩、电”车交通违法陋习,全力守护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据介绍,为做好此次交通违法整治活动,石柱交巡警大队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从大队领导到每位民警的职责任务。

此次整治以交通违法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路段为管控重点,分别在城区中医院、南宾尚城、遇见书城等路段设置集中执法整治点,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变道、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闯禁行、违法安装遮阳伞(篷)、非法改装、无证无保险等一些常见性、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控查处。

同时,坚持以“警保联动”为推手,依托路面执法整治站(点)分别设置了“马路学堂”,以案说法,向现场查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危害性讲解和守法教育。

为营造一个宽松、包容的执法整治环境,传递执法“温度”,整治期间,石柱大队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且驾驶人自愿参与的,在民警的精心组织下,允许该驾驶人参与交通违法现场劝导,并将劝导过程自拍截图发朋友圈,获20人点赞关注者,方可免予处罚。通过一系列“公益减罚”“以宣代罚”等柔性执法,既起到了应有的整治效果,也让人心生暖意,更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有效促进了群众的守法自觉性和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截至9月23日,石柱大队共出动警力68人,警保联动工作人员30人。期间,查处“摩、电”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295起,为“摩、电”车粘贴车身短语657车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查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8起,68名交通违法驾驶人参与现场劝导,获1400多人次点赞关注,形成了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为接下来的整治行动打牢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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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开展专项行动,纠正“摩、电”交通违法陋习

本网讯(通讯员 孙家平 记者 张柳妞)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切实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自9月20日起,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携手人保财险石柱分公司在城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纠正驾乘“摩、电”车交通违法陋习,全力守护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据介绍,为做好此次交通违法整治活动,石柱交巡警大队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从大队领导到每位民警的职责任务。

此次整治以交通违法多、秩序混乱、事故多发路段为管控重点,分别在城区中医院、南宾尚城、遇见书城等路段设置集中执法整治点,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变道、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闯禁行、违法安装遮阳伞(篷)、非法改装、无证无保险等一些常见性、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控查处。

同时,坚持以“警保联动”为推手,依托路面执法整治站(点)分别设置了“马路学堂”,以案说法,向现场查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危害性讲解和守法教育。

为营造一个宽松、包容的执法整治环境,传递执法“温度”,整治期间,石柱大队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且驾驶人自愿参与的,在民警的精心组织下,允许该驾驶人参与交通违法现场劝导,并将劝导过程自拍截图发朋友圈,获20人点赞关注者,方可免予处罚。通过一系列“公益减罚”“以宣代罚”等柔性执法,既起到了应有的整治效果,也让人心生暖意,更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有效促进了群众的守法自觉性和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截至9月23日,石柱大队共出动警力68人,警保联动工作人员30人。期间,查处“摩、电”车驾乘人员未戴头盔295起,为“摩、电”车粘贴车身短语657车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查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8起,68名交通违法驾驶人参与现场劝导,获1400多人次点赞关注,形成了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为接下来的整治行动打牢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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