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拍摄一些生活视频发布在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然而,明知自己违法,还在社交平台上进行分享拍摄的视频内容,当作“炫耀”“吸粉”的噱头,殊不知交警蜀黍已经顺着“网线”找到你。 3月25日下午,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岗大队接举报,一名抖音用户在抖音平台发布的短视频,内容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视频显示驾驶员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3名乘客,存在严重超员行为,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通过视频画面及网络与信息安全支队的协助,很快查询到视频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和相关人员,并通知其到交巡警支队接受调查处理。 据了解,龙某林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罗某等3人,从上游水库往中敖镇方向行驶,到中敖镇小学接学生;在路上,乘坐人龙某凤为博眼球拍摄视频,发布在网络上“炫耀”其搭乘超员摩托车非常拉风,并公然艾特交警。 民警对龙某凤进行了批评教育,其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相关视频及不当言论删除,保证以后遵守交通法规,不再发布此类视频和言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龙某林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超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共计罚款500元,记2分的处罚;3名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各处罚款30元。 交巡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线上文明守法上网,传播社会正能量;线下遵法守规出行,共创和谐交通环境。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违法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