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一乘客通过网络平台支付174元,约定从重庆北站到丰都,不料,车辆到达指定出发地后,司机坐地起价要求乘客在平台退款,支付其250元。该司机在石渝高速南岸收费站,被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查出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车辆也属于非营运。 近期,重庆市疫情形势严峻,高价拼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现象增加。针对该情况,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二大队制定勤务方案,严厉查处私家车非法营运、出租汽车议价等严重影响群众出行权益的违法行为。 11月25日10时10分许,执法人员在石渝高速南岸收费站开展专项行动时,对一辆车牌号为渝G籍的白色小客车开展例行检查。检查中,驾驶人神色慌张,执法人员随即对驾乘人员分开进行询问。 据乘客向某说,他是在某网约车APP下的单,从重庆北站回丰都,车费为174元。10分钟后,该车到达指定出发地,驾驶人况某却坐地起价,要求乘客将已支付平台的174元车费退还,到达丰都后直接支付250元车费。刚成年的乘客向某因疫情期间不好打车无奈答应,没想到刚进入南岸收费站,就被执法人员检查到。 经初步调查,该车驾驶员况某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车辆使用性质也属于非营运,涉嫌非法营运。考虑到近期疫情形势及乘客出行安全,在取证完毕后,执法人员将向某送至就近地铁站返回家中。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外出时一定要乘坐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