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检察院对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微罪不起诉处理,使上千农民工就业免受影响。”1月23日,市检察院贺恒扬检察长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专门提到了合川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 2020年,合川区检察院精准办案、精准监督、精准服务,助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被市检察院评为“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先进单位。上述这起案件也被市检察院评为“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为企业卸诉累 除了这起案件,合川区检察院在“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还有许多作为。 2020年7月13日,合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洪广就拟对易乐余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主持召开听证会。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身为某公司总经理的易乐余为马某虚开发票。 “易总从2013年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管理经验丰富,很能干。”为准确评估案件的经济影响,7月7日,合川区检察院领导带队前往该公司总部和某项目部,实地了解其经营情况。 该公司是国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曾被评为重庆市建筑业先进企业,有员工130余人,目前有6个在建项目,为近500名农民工提供工作岗位。 “拟不起诉是对该公司的‘好事’,更是对农民工就业的‘好事’”“法律适用精准、案情调查深入、理由阐述透彻,看得出检察官做了大量工作!”……听证会上,5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经过谈论,对检察院的拟不起诉意见均表示同意。 “易乐余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后来,合川区检察院依据案情和法条,参考公开听证意见,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杨洪广介绍,在“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合川区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在办结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中,不批准逮捕3件18人,不起诉6件13人,为企业卸下诉累,让企业轻装上阵。 形成工作合力 集中攻坚推进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是“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重点内容之一。 刘某甲,重庆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刘某乙等人以该公司为平台,向合川、武胜等地300余人吸收存款3000余万元。2015年2月,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但因为该案是跨区域犯罪,被害人较多,又考虑到便于集资款返还等因素,案件暂时没有进一步推进。 为办好这起“挂案”,合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情况、调阅资料,认真阅读全案卷宗。同时,查阅“检答网”(检察人员内部业务研讨交流平台),对比类似案例,理清办案思路,根据事实差异分别作出决定。 “刘某甲虽系法定代表人,但未实施犯罪行为,符合撤案条件。”2020年7月,在合川区检察院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撤销案件。 “比较复杂的是刘某乙、范某某。二人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杨洪广介绍,同时他们因涉其他案件被关押在四川。于是,合川区检察院主动与四川省蓬溪县检察院多次电话沟通和书面对接,将案件移送管辖至蓬溪县检察院。 “形成合力,才能事半功倍。”2020年,合川区检察院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加强与四川武胜、华蓥等地检察协作,积极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力量。 在“挂案”“积案”清理过程中,合川区检察院还先后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召开检警协作会、法检工作联系会,探索建立健全办理涉企案件长效协作机制,共同为涉案民营企业解除诉累、卸下包袱,营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次会议,让我学习了政策,懂得了规定,看到了风险,收获了信心。”2020年7月3日,一场防范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在合川区检察院举行,受邀参会的企业家代表发言时谈到。 这次座谈会由合川区检察院牵头,该区金融服务中心、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合川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参会。 会上,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情况,提出5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的建议。完善常态化配合协作、金融案件会商、金融风险通报……一项项举措在讨论交流中应运而生。 此外,合川区检察院还联合区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意见,注重保护、预防、打击相结合,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提供优质服务 “围绕企业税务风险建章立制、加强管理”“提高企业决策层议事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决议内容合法”……这些内容,摘自合川区检察院2020年下半年向甲企业发出的法律风险提示函。 “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涉案民营企业法治意识薄弱,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因此,我们发出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其堵漏建制。”办案检察官介绍。 据了解,法律风险提示函共5个方面内容,针对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法律建议。 同时,为规范法律风险提示工作,合川区检察院专门制定了《“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法律风险提示工作办法》。 “《办法》有16条,明确了法律风险提示的基本原则、主要程序、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以及跟踪问效的措施。”检察官告诉记者,该《办法》被市检察院全文转发、推广。 据悉,2020年,合川区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市场主体22户,走访民营企业46家,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21次,妥善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各类司法需求5件,帮助解决涉企合同纠纷3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通讯员 伍芷君 秦海鑫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