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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6月1日下午,重庆江津法院与宜宾翠屏法院、泸州江阳法院、重庆渝北法院、涪陵法院、万州法院在江津共商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翠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江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方强,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天明,渝北法院副院长郑永红,涪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小林及六地法院部分院领导参加协议签署仪式。签署仪式由江津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厚平主持。 江津法院常务副院长刘剑云在签约仪式致辞中表示,川渝两地自古山水相连,生态环境休戚相关,在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大背景下,六地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跨域生态保护合作,有效推动长江上游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深度拓展与效能提速,共促两地经济社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下午15时30分许,在参加签署仪式的院领导及干警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六地法院签署了《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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