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付晓林) 近年来,彭水县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做细、做实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完善了《工作原则》、《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值班考勤》等规章制度,印制并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手册》。向社会公开中心工作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办公电话、办事指南,同时实行亮证上岗、挂牌值日制度,主动将自已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抓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申请程序、降低援助门槛、加强质量监管、保障法律援助人员职业权利、规范办案程序等六个方面工作,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老弱病残、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困难群众。 三是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298个,着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点作用,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众,实行上门受理,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四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场所调整到老县城,建成多功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来访和相关咨询办事。 1-6月,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9件,结案254件,回访案件254件,回访录达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47.5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