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双路街道多元联调化解一起恋爱合伙经营纠纷

时间: 2026-05-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522

今年以来,大足区双路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优势,成功调处一起因恋爱期间合伙经营烧烤店引发的经济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2026年4月上旬,双路街道综治中心接辖区居民伍某、唐某反映,他们曾为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共同参与烧烤店经营,后因营业款收取、保管及分配权产生严重分歧,私下沟通无果。街道平安办第一时间介入,安排专人“背对背”听取双方陈述,梳理争议焦点——涉及工资支付、干股承诺、营业款归属等复合型诉求,法律关系交织、情绪对抗明显。初步研判后,决定启动多元联调程序。

4月22日,由双路街道政法委员牵头,召集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双桥法庭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分工:派出所核查有无其他违法线索并维持秩序;司法所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庭从诉讼风险、举证成本等角度进行专业预判;街道负责整体协调与情绪疏导。通过“法律+情理”双线并行,为调解打下专业基础。

联合调解组采取“分别谈话、集中协商”方式,对照民法典中关于个人合伙、财产混同、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区别等规定,指出双方权责不清、账目不明是纠纷根源,并分析诉讼可能面临的举证困难及时间成本;引导双方念及昔日情谊与合作基础,理性解决分歧。经多轮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唐某一次性支付伍某经济补偿3万元,双方就经营期间所有经济纠纷(工资、干股、营业款等)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协议当场履行,伍某出具收条。

该纠纷从接访到化解仅用时两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双路街道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当事人开展回访,巩固调解成果;二是针对小微商户开展规范经营、合同签订等普法宣传,防范同类纠纷;三是固化“街道+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四方联调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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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双路街道多元联调化解一起恋爱合伙经营纠纷

今年以来,大足区双路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优势,成功调处一起因恋爱期间合伙经营烧烤店引发的经济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2026年4月上旬,双路街道综治中心接辖区居民伍某、唐某反映,他们曾为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共同参与烧烤店经营,后因营业款收取、保管及分配权产生严重分歧,私下沟通无果。街道平安办第一时间介入,安排专人“背对背”听取双方陈述,梳理争议焦点——涉及工资支付、干股承诺、营业款归属等复合型诉求,法律关系交织、情绪对抗明显。初步研判后,决定启动多元联调程序。

4月22日,由双路街道政法委员牵头,召集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双桥法庭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分工:派出所核查有无其他违法线索并维持秩序;司法所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庭从诉讼风险、举证成本等角度进行专业预判;街道负责整体协调与情绪疏导。通过“法律+情理”双线并行,为调解打下专业基础。

联合调解组采取“分别谈话、集中协商”方式,对照民法典中关于个人合伙、财产混同、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区别等规定,指出双方权责不清、账目不明是纠纷根源,并分析诉讼可能面临的举证困难及时间成本;引导双方念及昔日情谊与合作基础,理性解决分歧。经多轮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唐某一次性支付伍某经济补偿3万元,双方就经营期间所有经济纠纷(工资、干股、营业款等)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协议当场履行,伍某出具收条。

该纠纷从接访到化解仅用时两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双路街道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当事人开展回访,巩固调解成果;二是针对小微商户开展规范经营、合同签订等普法宣传,防范同类纠纷;三是固化“街道+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四方联调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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