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平时我们经常看到两辆事故车停在路中间,双方车主面红耳赤地一直“理论”,后面的车只能无奈地缓行、绕行、甚至被堵在路中间,不一会整条路就变得十分拥堵。近日,大渡口区双山路路段,就有一名驾驶人因发生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被处罚了。 5月18日早上,大渡口区双山路往迎宾大道方向发生一起轻微擦挂的交通事故,屈某驾驶白色小型新能源轿车在变道超车时,与同向行驶的罗某驾驶的灰色新能源轿车发生擦挂,责任明确。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罗某将车挪到路边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屈某则磨磨蹭蹭不肯撤离现场,因是早高峰时段,车流量大,不一会就造成交通拥堵。 民警到现场后,严厉批评驾驶人屈某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屈某处200元罚款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逗留争论,极易发生二次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可以先照相取证,撤离事故现场报警备案,到交管部门或快赔处理中心处理;现场有人员伤亡的或事故损失较大存在争议要求民警到现场处理的,应在事故后方放置警示标志后在现场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民警下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