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个94岁的老人,腿脚不便,连上床都要人协助,4个子女没人管,太恼火了……”近日,万盛经开区万东镇新华村村干部到万东司法所,反映该村一老人没人赡养的问题。该所工作人员得到线索后,立即协调社区民警一起赶往老人家中。 经了解,万东镇新华村94岁的张某某,育有两儿两女,大儿子在丛林镇居住生活,小儿子和两个姐姐都在成都定居。子女们原约定大儿子负责赡养父亲,小儿子负责赡养母亲,而其父亲已经去世,大儿子受小儿子之托,隔三岔五给老人送点吃喝。村社干部每次入户都是老人爬到门口开门,给老人的子女们打电话则都是相互推托。 鉴于以上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社区民警给老人的子女打电话,要求他们立即回家处理赡养问题。 一天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老人的子女召集到新华村村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在村委会、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的见证下,老人的子女重新约定将老人送往养老院,费用以及后期生病住院等费用由4名子女平均分摊,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签订协议的当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一起到养老院看望老人时,老人满含热泪地说:“感谢你们帮助我解决了后顾之忧,在这里有其他老人一起聊天,有人照顾生活起居,比以前过得好多了,谢谢你们!” 顾勇 通讯员 仝西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