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腾芳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出租车撞上一辆黑色轿车,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出租车驾驶员袁某驾车起步时疏于观察所致。事发时,袁某送完客户后将车停在腾芳大道,起步时他没有提前打开转向灯,也未仔细观察周围车况,直接踩油门加速,结果撞上正常行驶的轿车。 此次事故是驾驶员袁某操作不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车损共计6000元。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刘某处以驾驶证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起步前,驾驶员要对车辆周围情况进行观察,除了看后视镜外,还要四处观察,尤其是盲区内道路的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缓慢起步。 丁小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