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会娟)近日,綦江区法院依法督促一起擅自占用林地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成功引导其从“森林资源破坏者”转变为“森林生态修复者”,提升了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对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2020年9月,某建材经营部擅自占用綦江区永城镇某村集体林地1.43亩,用于堆放加工石灰岩生产的石粉、石子等货物,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森林资源。随后,綦江区林业局发出了《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知书》,要求该建材经营部在处罚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然而,该建材经营部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这一义务。 2024年6月,綦江区林业局依法向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局积极与林业局沟通,明确了恢复植被的具体要求,同时,向该建材经营部详细释明了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修复义务。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该建材经营部主动完成了渣石清理、覆土回填、栽种树木等修复义务,并顺利通过了验收。至此,该案件的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