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瑞福路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2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当民警询问驾驶员什么时候喝的酒时,他称自己才起床,饭都还没吃,更不可能喝酒了。这是怎么回事?在民警的提醒下,他才回想起,自己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孙。12月14日晚上,孙某和朋友聚餐时喝了酒,散场时他已经酩酊大醉,是朋友送他回的家。回家后,孙某倒头就睡,直到第二天10点才起床。由于着急出门办事,起床后,孙某饭都没吃就驾车出门。不料,半路被民警查获。 因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驾危害很大,许多人宿醉后第二天体内酒精依然没有代谢完,若此时驾车仍然存在酒后驾车的危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通讯员 郑丽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