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伟)近日,摩托车驾驶员郭某为了节约时间,闯红灯抢行,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受到处罚。 11月21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报警称,服装城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摩托车停在道路中央,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中仅受皮外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郭某闯红灯所致。事发时,郭某因赶时间,见前方道路畅通,在路口看到红灯后依旧未刹车减速,反而猛踩油门加速通过,不料被正常行驶的轿车撞倒。 此次事故是摩托车驾驶员郭某闯红灯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郭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郭某处以记6分、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宁慢三分,不抢一秒,驾车行经路口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通行,不要为一时之快闯红灯。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