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四强化”稳步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时间: 2024-09-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302

本网讯(通讯员 陈斌 杨澜)黔江区作为重庆市首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区县之一,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和人员选聘四项措施,稳步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构建高效协同的试点工作领导体系。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双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跨部门间的紧密协作与资源高效整合。同时,区司法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班长的试点工作专班,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强化沟通协调方面,打造信息互通的试点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委改革办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间的沟通协同能力,共同构建起一个支持有力、响应迅速的协作机制。

在强化学习借鉴方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试点工作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全国第一批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形成了具有该区特色的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与方向指引。

在强化人员选聘方面,组建专业高效的司法协理员团队。围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科学合理设定司法协理员的薪酬与福利待遇体系。根据司法协理员的岗位职责,制定招聘方案,为司法行政系统选聘高素质的辅助人员。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培训与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协理员的专业技能与服务水平,为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该局将坚持目标导向,紧盯关键环节,有序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实现“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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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司法局“四强化”稳步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陈斌 杨澜)黔江区作为重庆市首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区县之一,今年以来,黔江区司法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和人员选聘四项措施,稳步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在强化组织领导方面,构建高效协同的试点工作领导体系。成立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双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跨部门间的紧密协作与资源高效整合。同时,区司法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班长的试点工作专班,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强化沟通协调方面,打造信息互通的试点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委改革办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间的沟通协同能力,共同构建起一个支持有力、响应迅速的协作机制。

在强化学习借鉴方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试点工作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全国第一批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形成了具有该区特色的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与方向指引。

在强化人员选聘方面,组建专业高效的司法协理员团队。围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科学合理设定司法协理员的薪酬与福利待遇体系。根据司法协理员的岗位职责,制定招聘方案,为司法行政系统选聘高素质的辅助人员。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培训与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协理员的专业技能与服务水平,为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该局将坚持目标导向,紧盯关键环节,有序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动能,实现“小小司法所、发挥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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