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隔餐酒”不当事 小心午餐酒变夜晚“愁”

时间: 2024-08-12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967

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近日,驾驶员周某中午喝了酒,自认为休息一段时间就可以开车,当天晚上他就抱着侥幸酒驾上路,结果在渝北被交巡警查获。

8月2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整治时,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他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驾驶员周某当日中午喝了约3两白酒,酒后他在亲戚家休息到晚上,自认为已经醒酒,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不料行驶至新溉大道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周某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饮酒后体内酒精完全代谢需要一定时间,且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因此“隔夜酒”、“隔餐酒”依然可能导致酒驾,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