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法院:父亲未足额支付抚养费 儿子起诉至法院获支持

时间: 2022-10-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612

  本网讯(通讯员 罗皓骏 记者 杨雪)近日,璧山区法院璧南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丁家街道龙安村,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场宣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曾某是璧山区丁家街道龙安村人,与妻子冯某于2016年6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婚生子小霖(化名)随母亲生活,曾某从2016年7月起每月支付小霖生活费2000元至儿子完成学业时止。双方离婚后,曾某没有足额支付抚养费,小霖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诉辩意见,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为曾某始终拒绝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最后当庭宣判:由曾某限时支付小霖之前产生的生活费,同时今后每月支付小霖生活费1000元至小霖独立生活时止。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邀请璧山区人大代表一同对旁听群众进行释法普法,就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开展普法宣传,让更多群众认识到尊老爱幼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父母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璧山区法院:父亲未足额支付抚养费 儿子起诉至法院获支持

  本网讯(通讯员 罗皓骏 记者 杨雪)近日,璧山区法院璧南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丁家街道龙安村,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场宣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曾某是璧山区丁家街道龙安村人,与妻子冯某于2016年6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婚生子小霖(化名)随母亲生活,曾某从2016年7月起每月支付小霖生活费2000元至儿子完成学业时止。双方离婚后,曾某没有足额支付抚养费,小霖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诉辩意见,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为曾某始终拒绝支付抚养费,承办法官最后当庭宣判:由曾某限时支付小霖之前产生的生活费,同时今后每月支付小霖生活费1000元至小霖独立生活时止。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邀请璧山区人大代表一同对旁听群众进行释法普法,就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开展普法宣传,让更多群众认识到尊老爱幼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父母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