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渝北驾驶员许某“好了伤疤忘了疼”,9月4日,因再次酒驾被渝北交巡警查获,这一次,他将面临5日行政拘留并吊销驾照。 当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开展酒驾检查时,一名男子骑着一辆三轮车驶来,民警立即示意他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许,今年53岁。2012年9月,许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时隔10年,2022年9月4日,他又再次酒驾。据许某交代,当天他在外打工的儿子要返回岗位上班,中午他便和儿子喝了二两白酒。吃完饭后,他开着自己的三轮车打算去镇上给儿子买点吃的带在路上,家人都劝他喝了酒不要酒驾,坐公交车去,但他心想自己喝得不多,来去也就十几分钟,便抱着侥幸驾车出发,没想到,刚驾车行驶至南北大道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许某再次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他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及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巡警提示: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任何时刻都不能心存侥幸,切实遵守交通法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请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