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书军)近日,奉节县一男子与人聚餐饮酒,休息一晚之后,第二日早上便毫无顾忌地开车出门,没想到一夜过去,“隔夜酒”还是被查出酒后驾车。 9月2日上午,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永乐公巡中队接110指令,奉节县新民镇柏木村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车赶往事故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对两车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发现小型客车驾驶员刘某说话带有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于是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期间,刘某一直坚称自己没喝酒。经检测,刘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测试结果,刘某这才反应过来,是隔夜酒的祸。据刘某交代,9月1日晚,他与朋友吃宵夜、喝啤酒,直至深夜。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刘某饭后便住在附近的宾馆。9月2日上午,休息好的刘某驾驶小型客车回家,行驶至新民镇柏木村一弯道时,与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甘某拨打110报了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由于是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在承担此次事故全责的同时,还要赔偿甘某的损失。一时的麻痹大意导致了严重后果,刘某后悔莫及。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