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相信大多驾驶人都知道行经路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再驶出,但仍有极少数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抢在别人前面,殊不知危险就在前方。 5月23日,曾某驾驶小车从大足区沙罐坡一条乡村小道右转,汇入国道G246分有两条车道的快速车道,因未及时观察到从邮亭方向往双桥方向直行由甘某驾驶的货车,导致两车相撞后小车旋转180度,又撞向路口提示桩,被卡在路口提示桩上不能动弹。庆幸的是小车驾驶员及乘坐人都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才免于受伤,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财产损失上万余元。 曾某表示,当时自己观察了路口情况,看见没有车才直接右转汇入快车道,他多次强调是货车的车速太快,不是自己的问题。 曾某驾车汇入主车道未及时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曾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处罚款200元,同时其还需承担两车的维修费用。 交巡警提醒: 十次事故九次快,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过无信号灯的路口时尤其要注意减速,认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