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人陶某驾车在渝中区两路口环道被一辆变道小车擦挂,本来是无责任一方的他怎么也没想到,最后自己车辆会被民警依法扣押,并被处1900元的罚款。这是怎么一回事? 1月11日下午17时16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两路口大队接到一起报警,称在两路口环道菜园坝大桥进口处发生一起擦挂事故。当时正值晚高峰时期,民警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处置。 在到达现场确认无人员受伤后,民警立即固定证据、撤离现场、疏导交通。据了解,事发时张某驾驶黑色小车连变3个车道后,与正常行驶的陶某驾驶的白色小车发生擦挂。该起擦挂事故责任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判定黑色小车驾驶人张某负此次擦挂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张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 本是一次简单的擦挂事故,没想到民警在处置时还发现其中另有端倪,在查看双方证件等信息时,民警发现陶某没有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最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