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获赠140万元 法院判决全额归还

时间: 2019-07-02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1061

案由:

最近两天,一起赠与引发的纠纷案受关注。武汉一男子婚内出轨新欢后,为讨其欢心,累计转给对方140余万元,后被妻子知晓。认为丈夫此举侵害了自己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妻子遂将“小三”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男子与“小三”间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女方偿还所有赠与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2月1日,记者从阳新法院了解到,该案判决于去年11月,只是近日被案件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公开,才进入公众视野。据介绍,案件起因系武汉一已婚男子在与阳新一女子相识后,很快与其发展为情人关系。双方恋爱期间,男子为讨情人欢心,陆陆续续向其转账32次,共计140余万元。

不久,两人恋情被男方妻子撞破。在为丈夫出轨气愤不已的同时,婚后共同财产被擅自赠与“小三”更是让妻子气不打一处来。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未经同意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妻子将“小三”诉至法院,�